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」」暨本市「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」辦理。 二、參加對象:新竹市擔任閩、客語課程教學之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三、報名時間及研習時間地點:(一) 報名時間:即日起 至 111 年7 月 31 日,請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。 (二) 研習時間:111年8月8日(一) 至 8月9日 (二),共2日,每日上午 9:00~12:00,下午 13:00~16:00。(三) 研習地點: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二樓研習室。四、本府同意核予辦理本項工作及參加人員公(差)假登記。
|